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 第5部分:场外应急响应能力的保持 (GB/T 17680.5-2008) 国家标准《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 第5部分:场外应急响应能力的保持》由TC58(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58SC2(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辐射防护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
起草人:曲静原 。
GB/T 17680的本部分规定了核电厂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响应能力的保持准则,主要包括应急计划与执行程序的保持、应急资源的保持、人员培训和应急演习等活动应遵循的准则。本部分适用于核电厂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响应能力的保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