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3部分:电泳涂漆型材 (GB/T 5237.3-2008) 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3部分:电泳涂漆型材》由TC243(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43SC1(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轻金属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已被标准 GB/T 5237.3-2017(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广东坚美铝型材厂有限公司、广东兴发铝业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等。
起草人:卢继延 、葛立新等 。
本部分规定了电泳涂漆铝合金建筑型材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贮存及合同(或订货单)内容。本部分适用于表面经阳极氧化和电泳涂漆(水溶性清漆或色漆)复合处理的建筑用铝合金热挤压型材(以下简称型材)。用途和表面处理方式相同的其他铝合金加工材也可参照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