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 21248-2007) 国家标准《铜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由TC243(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43SC2(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重金属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已被标准 GB 21248-2014(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江西铜业集团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大冶有色金属公司、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金川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宗闰桃 、吴一微 、赵永善 、李保娣 、田小鹏 、梁健 、高淮 。
规定了铜冶炼企业产品的能源消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计算方法、计算范围和节能管理措施。适用于以铜精矿、粗铜、废杂铜为原料的铜冶炼企业产品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不适用于含铜矿石直接堆浸工艺,能耗指标不适用于企业内部含铜废料的综合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