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牛肉、鸡肉、猪肝和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T 20752-2006) 国家标准《猪肉、牛肉、鸡肉、猪肝和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由469-nq(国家标准委农业食品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秦皇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庞国芳 、张进杰 、曹彦忠 、郭彤彤 、曹亚平 、范春林 。
此标准规定了猪肉、牛肉、鸡肉、猪肝和水产品(鱼类、是蟹和贝类)中呋喃它酮(furaltadone)的代谢物5-吗啉甲基-3-2-噁唑烷基酮(3-amino-5morphotlinomethyl-2-oxazolidinone,缩写为AMOZ)、呋喃西林(nitrofurazone)的代谢物氨基脲(semicarbazide,缩写为SEM)、呋喃妥因(nitrofurantoin)的代谢物1-氨基-2-内酰脲(1-aminohydantoin,缩写为AHD)和呋喃唑酮(furazolidone)的代谢物3-氨基-2噁唑烷基酮(3-amino-2-oxazolidinone,缩写为AOZ)残留量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测定方法。此标准适用于猪肉、牛肉、鸡肉、猪肝和水产品(鱼类、虾蟹类和贝类)中5-吗啉甲基-3-氨基2-噁唑烷基酮、氨基脲、1-氨基-2内酰脲、3-氨基-2-噁唑烷基酮残留量的测定。此标准方法的检出限:5-吗啉甲基-3-氨基2-噁唑烷基酮、氨基脲、1-氨基-2内酰脲、3-氨基-2-噁唑烷基酮均为:0.5μ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