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车船舶用电加温玻璃 第1部分:船用矩形窗电加温玻璃 (GB 14681.1-2006) 国家标准《机车船舶用电加温玻璃 第1部分:船用矩形窗电加温玻璃》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宁波市新谊安全玻璃有限公司。
起草人:秦海霞 、龚蜀一 、武存浩 、韩松 、周军艳等 。
本部分规定了船用矩形窗电加温玻璃的玻璃结构、光学性能、加温系统、力学性能、绝缘性能、试验 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记等。
本部分适用于驾驶室、船桥窗户上的电加温玻璃,也适用于为了观察和操纵方便的密封区使用的电 加温玻璃。本部分规定的电加温玻璃,其使用最低环境温度为-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