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投影仪和类似用途器具的特殊要求 (GB 4706.43-2005) 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投影仪和类似用途器具的特殊要求》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
本部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投影仪的安全。
不是家庭使用,但可能对公众造成危险的,例如学校,办公室,商店及类似场所非专业人员使用的器具也包括在本部分内。
从实际考虑,本部分涉及室内及周围所有的人员遇到的由器具引发的共同危险。本部分通常不予考虑:
——无人监护的儿童或者体弱者使用的器具;
——儿童将器具作为玩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