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 废纤维 (GB 16487.5-2005) 国家标准《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 废纤维》由467(生态环境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所。
此标准规定了进口废纤维的环境保护控制要求。
此标准适用于以下海关商品编号未使用过的废纤维的进口管理:
海关商品编号固体废物名称
5202.1000.00废棉纱线(包括废棉线)
5202.9900.00其他废棉
5205.1000.00合成纤维废料
5205.2000.00人造纤维废料
6310.1000.00新的或未使用过的纺织材料制经分拣的碎织物等(包括废线、绳、索、缆及其制品)
6310.9000.00新的或未使用过的纺织材料制其他碎织物等(包括废线、绳、索、缆及其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