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可用于维修及再制造的旧机电产品通用要求 (T/CACE 018-2020) 团体名称为中国循环经济协会
主要起草人:王顺年、程永红、周新远、袁亮枢、王述功、张琳、陈洪源、滕爱华、赵富森、刘向群、曹海涛、王志祥、王彬、范立国、史佩京、魏敏、李文海、丁龙奇、周正兵、黄伟文、吕文忠、燕军、田秀梅。
起草单位:军融五州再制造技术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锦光标准认证(北京)有限公司、装备再制造技术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东莞市石碣东诚电子有限公司、天祥(天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天平检验行有限公司、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分会、广东华晟智能再制造有限公司、保利新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中国灾害防御协会、淄博中科新技术研究院、河北京津冀再制造产业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广州市欧瑞德汽车发动机科技有限公司、惠州中润达再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全球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清远科龙智慧科技园有限公司、广西金天孚科技有限公司、中海博越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同远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中创联投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赛兴(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国扬机电技术发展公司。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进口可用于维修及再制造的旧机电产品的术语和定义、通用要求和分类。本文件适用于进口可用于维修及再制造的旧机电产品及零部件的检验监管。
内容简要 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通用要求5 分类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