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样品工作导则(9) 分析化学中的校准和有证标准样品的使用 (GB/T 15000.9-2004) 国家标准《标准样品工作导则(9) 分析化学中的校准和有证标准样品的使用》由TC118(全国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被标准 GB/T 15000.8-2023(全部代替)
检测实验室的质量保证,特别是在实验室认可时(参看GB/T 15481),质量保证的重点需要周密考虑其测量和分析结果的准确度问题,并确保考虑了建立证明准确度所需的原则。尤其值得注意与化学分析和材料检测有关的参数的校准,因为主要误差是由忽略或不顾及也适用于这些领域的计量学基本原则而引起的。针对面临这些问题的实验室或评定者,本部分给出了一般性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