锻造生产安全与环保通则 (GB 13318-2003) 国家标准《锻造生产安全与环保通则》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机械工业第一设计研究院。
此标准规定了锻造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环保的通用技术条件。
此标准适用于锻造生产和为锻造生产提供的种类设备及工装模具,以及与锻造生产有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开发、技术引进、长远规划、工厂设计和技术改造。
此标准也适用于温锻、冷锻件生产。
锻造生产安全与环保通则 (GB 13318-2003) 国家标准《锻造生产安全与环保通则》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机械工业第一设计研究院。
此标准规定了锻造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环保的通用技术条件。
此标准适用于锻造生产和为锻造生产提供的种类设备及工装模具,以及与锻造生产有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开发、技术引进、长远规划、工厂设计和技术改造。
此标准也适用于温锻、冷锻件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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