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检验方法 理化部分 总则 (GB/T 5009.1-2003) 国家标准《食品卫生检验方法 理化部分 总则》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单位: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
此标准规定了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的检验基本原则和要求。此标准适用于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 理化部分 总则 (GB/T 5009.1-2003) 国家标准《食品卫生检验方法 理化部分 总则》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单位: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
此标准规定了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的检验基本原则和要求。此标准适用于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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