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速电气传动系统 第2部分:一般要求 低压交流变频电气传动系统额定值的规定 (GB/T 12668.2-2002) 国家标准《调速电气传动系统 第2部分:一般要求 低压交流变频电气传动系统额定值的规定》由TC60(全国电力电子系统和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60SC1(全国电力电子系统和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调速电气传动系统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天津电气传动设计研究所。
GB/T 12668的本部分适用于一般用途的交流调速传动系统,该系统包括电力变流器、控制设备和一台或数台电动机。不适用于牵引传动和电动车辆传动。本部分适用于连接交流电源电压1kV以下,50Hz或60Hz,负载侧频率达600Hz的电气传动系统(PDS)。IEC 61800-3中包括了电磁兼容性(EMC)特性。本部分给出了变流器的特性及其与整个交流传动系统的关系。同时说明了关于变流器额定值、正常使用条件、过载情况、浪涌承受能力、稳定性、保护、交流电源接地和试验等性能的要求。此外,此标准还论述了诸如控制方案、诊断和拓扑的应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