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工况法) (GB 14622-2002) 国家标准《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工况法)》由467(生态环境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已被标准 GB 14622-2007(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天津摩托车技术中心。
此标准规定了摩托车排气污染物中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和氮氧化物(Nox)的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此标准适用整车整备质量小于400kg、发动机排量大于50ml或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0km/h的装有火花点火式发动机的两轮或三轮摩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