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2001) 国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由467(生态环境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已被标准 GB 18599-2020(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原冶金部马鞍山矿山研究院。
此标准规定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的选址、设计、运行管理、关闭与封场、以及污染控制与监测等要求。 此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及已经建成投产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的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不适用于危险废物物和生活垃圾填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