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口 (GB/T 18363-2001) 国家标准《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口》由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被标准 GB/T 18363-2017(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成都客车厂。
此标准规定了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口的型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出厂文件、运输及贮存(定义见GB/T 17895)。此标准适用于使用符合SY 7546要求的汽车用压缩天然气为工作介质,公称工作压力为20 M Pa(此标准所述压力值均为表压)的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