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道路车辆用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 (GB/T 18332.2-2001) 国家标准《电动道路车辆用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由TC77(全国碱性蓄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起草单位:国家高新技术型储能材料工程开发中心。
此标准规定了电动道路车辆(包括电动汽车、电动摩托车等)用密封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以下简称蓄电池)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此标准适用于电动道路车辆用额定电压12V的密封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
电动道路车辆用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 (GB/T 18332.2-2001) 国家标准《电动道路车辆用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由TC77(全国碱性蓄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起草单位:国家高新技术型储能材料工程开发中心。
此标准规定了电动道路车辆(包括电动汽车、电动摩托车等)用密封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以下简称蓄电池)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此标准适用于电动道路车辆用额定电压12V的密封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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