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道路车辆用锌空气蓄电池 (GB/Z 18333.2-2001) 国家标准《电动道路车辆用锌空气蓄电池》由TC77(全国碱性蓄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已被标准 GB/T 18333.2-2015(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信息产业部电子第十八研究所。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规定了电动道路车辆(包括电动汽车、电动摩托车等)用锌空气蓄电池(以下简称蓄电池)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适用于供电动道路车辆用额定电压12V的锌空气蓄电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