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5部分:危险场所电气安装(煤矿除外) (GB 3836.15-2000) 国家标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5部分:危险场所电气安装(煤矿除外)》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被标准 GB/T 3836.15-2017(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
此标准规定了爆炸性气体环境中电气安装的设计、选型和安装的具体要求。这些要求是对非危险场所电气安装要求的补充。此标准适用于危险场所中所有电气设备的安装,无论是永久的、临时的、移动的、车载的或手提的。此标准不适用于:——煤矿井下电气安装;此标准可以用于含有除沼气之外其他爆炸性气体的煤矿井下的电气安装和煤矿地面上的电气安装。——由可燃性粉尘或纤维形成危险场所的电气安装;——炸药的制造和加工;——医疗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