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3部分:增安型“e” (GB 3836.3-2000) 国家标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3部分:增安型“e”》由TC9(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已被标准 GB 3836.3-2010(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机械工业部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
此标准规定了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火花、电弧或危险温度,供电额电压不超过11kV (交流有效值或直流值),采用增安型“e”防爆型式的电气设备的设计、结构、检验和标志的特殊要求。这些特殊要求是对GB 3836.1通用要求的补充,GB 3836.1中的规定,除了特别说明不适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