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防护屏 (GB 18151-2000) 国家标准《激光防护屏》由450(应急管理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已被标准 GB/T 18151-2008(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此标准规定了各种长期和临时(如维修)用来围封激光加工机工作区的激光防护屏的要求以及专用激光防护屏的规格。此标准适用于防护屏包括目视透明屏和视窗、激光(防护)帘和壁在内的所有组成部分。光路器件、光栏以及激光产品不围封加工区的防护罩等其它部分的要求包含在GB 7247内。此外,此标准还指出了:a)如何评价和规范激光防护屏的防护性质;b) 如何选择激光防护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