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徽 (GB 16690-1996) 国家标准《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徽》由TC120(全国颜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被标准 GB 16690-2008(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全国颜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此标准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徽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要求。此标准适用于以铝合金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作的区徽,以其他材质制作的区徽亦须参照此标准。
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徽 (GB 16690-1996) 国家标准《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徽》由TC120(全国颜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被标准 GB 16690-2008(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全国颜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此标准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徽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要求。此标准适用于以铝合金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作的区徽,以其他材质制作的区徽亦须参照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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