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B 16379-1996) 国家标准《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单位: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
此标准规定了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此标准适用于各种化学毒物所引起的职业性急性、慢性中性肝病的诊断。
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B 16379-1996) 国家标准《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单位: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
此标准规定了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此标准适用于各种化学毒物所引起的职业性急性、慢性中性肝病的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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