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 吡啶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14672-1993) 国家标准《水质 吡啶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由467(生态环境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上海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此标准规定了测定废水中吡啶的气相色谱法。此标准适用于工业废水中吡啶的测定。本方法采用顶空注射气相色谱分析法。将一定体积含有吡啶的工业废水放置在具有一定容量的密闭容器中,液面留有适当空间。将此容器恒温加热30min后,使水中的吡啶进入空间,待气液两相达到平衡,取液上空间气体注入附有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的气相色谱仪测定。本方法的检测范围为0.49~4.9mg/L。最低检出浓度为0.031mg/L,最小检测量为6.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