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 钒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4673-1993) 国家标准《水质 钒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由467(生态环境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上海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此标准规定了测定废水中钒的石墨炉原子吸收光度法。本部分适用于废水中钒的测定。测定范围与所用仪器的特性有关。一般仪器的测定范围为0.05~1.0mg/L。废水中的共存离子和化合物在常见浓度下不干扰测定,但当钒的浓度为1mg/L,而铅、钼的浓度超过300mg/L,铁的浓度超过200mg/L, 砷、锑、铋的浓度超过100mg/L,硝酸的浓度超过6%(v/v)时,将会抑制钒的吸收,使钒的测定结果偏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