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地移动业务和固定业务传播特性 第二部分:100~1000 MHz固定业务传播特性 (GB/T 14617.2-1993) 国家标准《陆地移动业务和固定业务传播特性 第二部分:100~1000 MHz固定业务传播特性》由339-2(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已被标准 GB/T 14617.2-2012(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邮电部第四研究所。
此标准规定了工作在100~1000MHz固定业务有关的传播特性。主要内容包括视距传播、超视距传播、干扰分析和林区传播计算等。此标准适用于100~1000MHz内的中小容量的模拟通信系统和数字通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