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 (GB 13014-1991) 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由TC183(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83SC7(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钢筋混凝土用钢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已被标准 GB/T 13014-2013(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上海第三钢铁厂。
此标准规定了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的代号、尺寸、外形、重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等。此标准适用于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此标准不适用于由成品钢材再次轧制成的再生钢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