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经办运行规范 (DB3209/T 1276-2024) 主管部门为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盐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盐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盐城市医疗保险研究会、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起草人:惠恒松、刘苏、郭洲、李华、高正永、孙小平、吴奎、裴银川、朱浩、钮微微、蔡亚杰、张燕、徐铭、邓伟伟、李海燕、束方志、孟炎、沈昊旻、姜龙珠、刘颖、邓敏。
本文件界定了医疗保障经办运行的术语和定义,确立了基本原则,规定了医疗保障经办的组织建设、业务运行管理、业务操作规范、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管理、档案管理及内部控制监督与行风评价。本文件适用于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窗口)的建设、管理、业务办理和监督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