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大叶茶生产技术规程 (DB 4418/T 026-2024) 主管部门为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清远市农业农村局,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连南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连南瑶族自治县茶叶协会,连南瑶族自治县瑶山特农发展有限公司,连南瑶族自治县雾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连南瑶族自治县瑶香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起草人:乔小燕、周波、黄海军、刘嘉裕、曾东秋、盘志勇、赵土县、唐永铿。
本文件规定了连南大叶茶的术语和定义、茶园种植及管理、鲜叶要求、加工工艺、质量要求和产品包装及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连南大叶茶的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