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规范 (DB14/T 2982-2024) 主管部门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山西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起草人:杨卫东、杜向明、刘丽、陈秀丽、苏琳。
本文件适用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工作。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规范 (DB14/T 2982-2024) 主管部门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山西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起草人:杨卫东、杜向明、刘丽、陈秀丽、苏琳。
本文件适用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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