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数字仲裁庭建设指引 (DB4403/T 372-2023)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起草人:尹少文、张汕、刘莉、顾洪祎、许首明、林莉、黄志成、黄晓莉、李睿。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数字仲裁庭建设工作的开展。
劳动人事争议数字仲裁庭建设指引 (DB4403/T 372-2023)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起草人:尹少文、张汕、刘莉、顾洪祎、许首明、林莉、黄志成、黄晓莉、李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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