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货车、挂车及专业作业车安全防护装置技术条件 (DB12/ 383-2008) 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起草单位: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起草人:张宝兰、黄全有、李健、谢刚、秦敬哲、马韧、单宝龙、范权
本标准适用于GB7258-2004《机动车安全技术条件》中8.2.7、12.12、12.9和GB/T 15089-2001《机动车辆及挂件分类》中3.3.4.2规定的、已在我市注册登记的在用货车、挂车及总质量超过3500kg的在用专用作业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