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第3部分:旅游景区 (DB3301/T 65.3-2019) 主管部门为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杭州市园林文物局、杭州市公安局反恐怖工作支队
起草人:杨军、汪少华、倪志刚、黄辉、李美强、徐云、詹德佑、金维东、黄涛、王镭、欧阳燕、姚刚
本部分规定了旅游景区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的防范原则、等级划分、重要部位、常态反恐怖防范、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应急预案要求和监督、检查。本部分适用于旅游景区的反恐怖防范管理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