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第1部分:通则 (DB3301/T 65.1-2019) 主管部门为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杭州市公安局反恐怖支队、杭州市标准化研究院、浙江广信智能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安全技术质量检验中心
起草人:黄辉、丁家麒、金维东、焦庆春、叶建云、詹德佑、黄文华、高明、寿夐瀛、刘嘉、倪志刚、周炬、李美强、方良
本部分规定了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的通用防范原则、等级划分原则、重要部位、常态反恐怖防范、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应急预案要求、监督和检查。本部分适用于反恐怖防范目标的防范体系建设和管理,特定反恐怖防范目标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