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产品 太白贝母(咀头产区) (DB61/T 1754-2023) 主管部门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陕西省知识产权局,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陕西省西安植物园(陕西省植物研究所)、陕西华创盛世实业有限公司、陕西省林业科学院、陕西圣浩药业有限公司、太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陈昊、李思锋、刘文科、邢智虎、丛晓峰、李斌、李为民、柏国清、吴普侠、董强、徐小平、杨璐瑶、呼建峰、周丽丽、王小红。
本文件规定了太白贝母(咀头产区)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立地条件、种子、生产技术、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贮藏、运输。本文件适用于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3年第55号公告批准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 太白贝母(咀头产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