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产品 商洛核桃 (DB61/T 1747-2023) 主管部门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陕西省知识产权局,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商洛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商洛学院、商州区林特产业发展中心、陕西供销兴茂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张治有、胡刁、李忠锋、屈佳楠、舒淑珍、吴宽敏、王文俊、贺磊、王敏珍、刘建鹏、陶晓荣、丁少男、刘超斌、王锋、张文虹。
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商洛核桃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栽培要求、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原国家商标行政管理总局《“商洛核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13第19期(总第1360期)公告批准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商洛核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