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工作导则 第3部分:微型消防站 (DB1310/T 319.3-2023) 主管部门为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廊坊市消防救援支队,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廊坊市消防救援支队、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润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起草人:张宪斌、邢广学、马鲜萌、迟杨、韩彧、买海潮、裴雷、贾文娜、高萌、苑斌、张东亮、李笠、祝敬。
本文件规定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的基本要求、建设标准、岗位职责、值班备勤、教育训练、防火巡查与宣传培训、装备管理、综合保障、应急响应和区域联防。本文件适用于廊坊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标准化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