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产品 下原蘘荷 (DB3206/T 1059-2023) 主管部门为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如皋市农业农村局,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如皋市种植业协会、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沿江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南通科技职业学院。
起草人:王禹昕、袁小华、李建、黄冬梅、杨丽娟、张晔、沙宏锋、吴骥飞、章婷婷、钱春建、翟彩娇、刘丽、王小龙、袁红银、袁玉娟、仇亮
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下原蘘荷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种植环境、种植要求、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文件适用于农业农村部核准注册的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的下原蘘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