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产品 大村香菇 第2部分:质量标准 (DB3702/T 26.2-2023) 主管部门为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青岛市农业农村局,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青岛市黄岛区农业农村事业发展中心、青岛西海岸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青岛市黄岛区大村镇农业农村中心、青岛汉森菌业有限公司、青岛绿色家园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青岛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起草人:韩燕红、逄安、常嘉琪、徐洪海、殷登科、逄润卿、丁月华、宋江富、李秀红、马洪君、崔艳丽、韩加勤、王艳平、王芹、陈学东。
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大村香菇的术语和定义、保护范围、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及标签、标识、包装、运输、贮存。本文件适用于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批准保护的大村香菇的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