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中转贮存设施设备管理规范 (DB21/T 3886-2023) 主管部门为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辽宁省人民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辽宁省肿瘤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一院、沈阳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沈阳医学院附属二院、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大连市友谊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葫芦岛市中心医院
医疗废物中转贮存设施设备管理规范 (DB21/T 3886-2023) 主管部门为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辽宁省人民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辽宁省肿瘤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一院、沈阳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沈阳医学院附属二院、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大连市友谊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葫芦岛市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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