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乡村 农村电子商务人员培养通用规范 (DB1310/T 309-2023) 主管部门为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中共廊坊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行业分类所属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起草单位:廊坊市标准化所、廊坊市农业农村局、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廊坊市商务局、中共霸州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中共三河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廊坊新智数智未来智能城市有限公司、廊坊数字乡村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兰科网络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市广阳区春宇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起草人:刘顺海、朱学海、高继伟、马明、屈雪晴、马澜、米梦凡、刘安然、任建伟、刘云龙、姚鹏、刘朔、周志鹏、高继胜、王锡术、王海涛。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电子商务人员培养通用标准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培养目标、培养对象、培养内容和评价机制。本文件适用于廊坊市各行政村(街)电子商务人员培养的通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