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猪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DB1310/T 308-2023) 主管部门为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廊坊市农业农村局,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坊市天鹏牧业有限公司、廊坊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廊坊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安次区农业农村局、廊坊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监测站、廊坊市职业技术学院、永清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起草人:董红艳、朝鲁、叶树华、张丽颖、高洁、陈俊红、商展榕、付新成、叶翠霞、苑鹤、刘亚玲、张志刚、吕冉、张宝贵、崔桂清、高文娟。
本文件规定了规模猪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的废弃物的种类、处理原则、废弃物处理场所选址和布局、废弃物的减量控制、废弃物的收集和贮存、废弃物的运输、固态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液态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医疗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规模猪场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