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移动文物数字化工作规程 (DB61/T 1736-2023) 主管部门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陕西省文物局,行业分类所属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起草单位:陕西历史博物馆、西安元智系统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秦始皇帝陵博物院、西安碑林博物馆、陕西十月文物保护有限公司、西安火伴艺术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侯宁彬、卢轩、张杰奎、邓宏、全定可、王勇、杨戬、刘艺、程骋、刘永波、魏平、王桐、孙征、韩博。
本文件确立了可移动文物数字化工作的总则、工作流程、方案设计、项目实施、验收移交的程序。本文件适用于可移动文物数字化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