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品召回工作规范 第3部分:风险监测与评估 (DB61/T 1717.3-2023) 主管部门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陕西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陕西省标准化研究院、陕西延长泾渭新材料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
起草人:肖凌卿、王振、惠利梅、韩岭、周欣、王朝阳、杨晓溪、吴晓晨、陈勇、李季、铁文安。
本文件规定了消费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术语和定义、监测准备、监测方案、监测实施、风险评估、监测效果评估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开展消费品召回工作中的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