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品召回工作规范 第2部分:信息收集与分析 (DB61/T 1717.2-2023) 主管部门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陕西省标准化研究院、陕西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陕西延长泾渭新材料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
起草人:肖凌卿、韩岭、惠利梅、周欣、吴晓晨、王朝阳、杨晓溪、陈勇、李季、王振、铁文安。
本文件规定了消费品安全风险信息收集工作的术语和定义、信息收集原则、信息收集要求、信息分析、信息保存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开展消费品召回工作中信息机构开展安全风险信息的收集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