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规程 (DB1302/T 569-2023) 主管部门为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大队(河北省矿山环境修复治理技术中心),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大队(河北省矿山环境修复治理技术中心)、唐山中地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起草人:解珺、马立明、董国明、郑思光、于孝民、邢文晋、蔺在元、姜建山、张芳芳、孙晓轩、郑宗平、邸凯强、许建飞、李静、刘亚溪、刘思辰、尹春播
本文件规定了唐山建设用地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地块调查、布点、测绘、钻探、取样、样品的运输及保存、实验室分析测试、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调查报告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唐山市建设用地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 本文件不适用于含有放射性污染地块的地块调查和沉积物污染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