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DB44/T 2417-2023) 主管部门为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广东贝源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广东传利标准研究院(有限合伙)
起草人:周志军、陈泽雄、胡丹心、邓一荣、许锐杰、黄树杰、欧锦琼、吕明超、黄振中、陈敏敏、熊凡、刘丽丽、李丽华、刘奔、陈超青、杨婕、黄雪冬、林淮、陈培旭、吴艳
本文件适用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监测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本文件不适用于含有放射性及致病性生物污染地块修复效果评估监测的质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