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冷链食品及包装口岸环节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采样作业规范 (DB4403/T 327-2023)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深圳市物之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鼎信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海关动植物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深圳云宜迅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
起草人:慕容灏鼎、郑文丽、兰文升、孙洁、谢晋雄、夏成林、高凤翔、扈庆华、杨洋、何建安、秦智锋、张伟锋、李功园。
本文件适用于经深圳市入境的进口冷链食品及包装在口岸环节的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采样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