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规范 (DB61/T 1658-2023) 主管部门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陕西正为环境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宝鸡高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中心、西安中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陕西环保产业集团监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起草人:和莹、张淳、郭亚飞、张秦铭、薛平、葛毅、王佳、周玉海、祁鹏、张静雪、周弛、范智超、王蕾、万丹、李飞、李永庆。
本文件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的准备、监测技术、结果计算与报告、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安全防护的要求,描述了记录的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有组织排放中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