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油渣利用与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DB61/T 1657-2023) 主管部门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西安石油大学、榆林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陕西省天合城市矿产开发利用促进会。
起草人:荆维、杨博、赵瑞、屈撑囤、江川、李娟、滕子宁、王云康、常鹏利、陈尹慧、鱼涛。
本文件规定了焦油渣利用与处置污染控制技术的术语和定义、利用与处置、污染控制以及运行管理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以煤为原料生产焦炭、半焦(兰炭)以及煤焦油加工、原料气生产、燃气生产和供应等过程中产生的焦油渣的收集、贮存、运输、利用与处置的污染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