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智能化服务规范 (DB3702/T 20-2023) 主管部门为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起草人:王韶伟、王勇、卢永华、尹向华、许敏红、李崇政、王玉瑾、杨朝红、姜荣强、李永红、杨静、孙建明、王言高、王纪冲、王保昌、刘鑫。
本文件规定了劳动能力鉴定智能化服务内容、服务平台、服务流程、服务保障以及服务监督、评价与改进。本文件适用于青岛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可参照执行。